【何志滌牧師專欄】「幸福人生」的三個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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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指人們無憂無慮和随心所欲地體驗自己理想的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時,獲得滿足的心理感受」(網上資料)。中國近代教育家徐特立說:「一個人有了遠大的理想,就是在最艱苦的時刻,也會感到幸福。」換言之,幸福不幸福可以說是很個人的感受,旁人不容易界定他人是否活在幸福中?

不過,從定義可以看到「幸福人生」的三個元素:

  1. 生活要有目標:曾聽說能有「幸福人生」必須擁有五子,就是「帽子(大學畢業)、妻子、房子、車子、兒子」。我不否定這說法,這也可以成為人生的目標。只是,要達到這目標肯定是一條漫長的路,必須循序漸進,一步一步的往前走。同時,也要按實際的情況下不斷的調整自己的目標。我認為寧可不要把目標定得太高,因為當得不到的時候會很容易沮喪,自怨自艾。
  1. 不被困境打倒:中國人說:「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對我來說,這是過份的悲觀。不過,也必須承認人生一定不會事事順利。很多人認為若遇上困境就等於沒有幸福,自暴自棄,這就等於向自己的人生判了死刑,一生就不會幸福。正因為一定會遇上困境,為何不正面去思想困境所帶來生命的成長,從而跨越困境,繼續奔向目標。
  1. 懂得滿足:幸福人生是喜樂人生。真正的喜樂不是因為環境,而是心境。中國人說:「知足常樂」,意思是「懂得滿足的人也會喜樂,就等於擁有幸福人生」。聖經說:「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換言之要能「滿足」必須是心境不受環境所影響,這是一生的操練。

我相信這三個元素也能引伸到婚姻。回想37年的婚姻生活,我們倆在不同階段都會有目標,生活上也是隨遇而安,面對困境的時候,不能說沒有埋怨,只因願意順服神,看到神容許的困難反而能使夫妻關係更親密。所以,只要時刻反省,必然擁有幸福婚姻。

撰文:何志滌牧師

(原文刊登在132期《天使心》月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