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燕城博士訪問節錄 (文化更新研究中心創辦人及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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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報事件只是一個很小的問題,是有人想討論這些性的慾望,自己喜愛這樣討論便這樣討論,但言論自由要合乎法律標準,要維持言論自由,你有特殊傾向可以發表,但不可以這樣公眾場合隨意發表,因為經由報章傳媒發表,是人人都可以看到的,如果當事人想公開發表,就應用另一種做法,那就封袋,即是現時的分級制度,這分級制度是保障他人的,讓不想看的人可以不被侵擾;但現時的問題是一份學生報(亦是一份公眾的報刊),他們霸佔了編審權來宣揚一些特殊癖好,而文筆又相當低劣,這是濫用了中大學生的金錢來任意做自己喜歡做的事,自己的性慾、濫慾主意可以自己發表,但不可以用公眾的金錢來發表,這就是問題所在。
但這問題一但被批評攻擊,編委卻要扭轉話題說是改變社會,他們在扮社會批判,拿言論自由的盾牌來發言,但他們這些言論卻不是大部份人覺得安妥的,是需要有法律限制的,這是保障人權自由,他們侵犯了人權自由卻不承認,更說成自己是社會批判改革社會,社會批判的原意不是這樣的,是有很多精彩研究結集的,而不是這樣以一些低俗的文筆表達的,當中沒有對性的了解也沒有心理生理學家的討論,做得低俗時又說文字要基層也看得明白,這只是自圓其說的邏輯。如此一種低劣文字來表達又說要打破大學生天之驕子的形象,試想想大學生報是否給基層看﹖這很明顯是個俾劣的辯論,當受批評而不去自我檢討,卻反過來批評他人去將他人無限上綱上線,說對方侵犯了人權自由,其實是自己侵犯了讀者的人權自由卻說成是別人侵犯人權自由,這是很虛偽的做法。
不但如此,當批評聲音更緊要,聯署支持他們的少於反對他們的,而一些資深的中大師生校友已聯署反對他們(目前好像已達4000人),正因為聯署反對的聲音非常大,於是以另一策略,引公眾去另一話題,轉移視線去討論聖經,這種政治手法的另一例子見於陳水扁事件上,他受到關於貪污的批評,也立刻轉移視線說馬英九也貪污,但他們(中大學生報編委)以聖經轉移視線明顯是錯的,聖經乃古代著作,而且有其特別的背景和特別的脈絡寫成,如果只是抽其中一兩段經文去討論,對經文不了解卻與其他刊物比較,這是要不得的。聖經是描寫事實的,沒有對這些事(亂倫)給予評價和探討的,而經文也記載了羅得的後裔亞捫人的問題,而另一方面,羅得的情況是情有可原的,因為當時他的女兒認為他沒有兒子也妻亡,所以為了傳宗接代才如此,這是當時的文化容許,並不代表聖經容許。
再者,釋經著作數以千萬計可供參考,如要批判,應首先要查明解釋,卻不是隨意引用一段經文去討論,如困要如此討論,整本《廿五史》也有記載這些事的,但這些歷史的記載只是記載,是沒有鼓吹成份的,但中大學生報所述的不是描述而是鼓吹。
另外,有些人說聖經是神話,如果聖經是只是神話,我們卻如此討論的只不過是神話,那便更無稽了,因為神話只是故事又不是歷史,如希臘神話的許許多多的亂倫故事,那更加不用投訴了。
而類似的是他描述得繪聲繪影卻不作仔細分析,中大學生報確有特性,而且還有信箱去教導別人,情況就如陳水扁與馬英九那樣,如此事情更演表得政治化。本來只是一個學生報做了一些有色情成份的報導,觸法了香港法律,現在卻演變成保護香港言論自由的政治運動,然後將問題轉移到討論聖經,此路不通時,莫非要拿《廿五史》出來比較嗎﹖再比較一下坊間的色情刊物與中大學生報如何報導這些淫慾的事,稍為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情況是什麼。
這其實是一個利用,當然影視處沒有中這陰謀去照做,所以他們頂多只能投訴香港政府雙重標準,但其實兩件事情很本不相合不能比較,怎會有雙重標準呢﹖聖經是古代文獻,所描寫的結構和脈絡都與眾不同的,根本無可比較,只是中大學生報編委混淆標準,這樣做法,只是缺乏邏輯訓練而已。
現在此事已經變得很政治化,動員了這麼的教授簽名,已演變成對港府的批評了,本來是一件小事卻變成了政治行動,這行動是隱藏了一個國際性運動,就是要推動他們的一種信念,那我稱之為「個人中心主義」,這種主義其實在西方的一些思想方法也受很大批判,社會本來有其和諧,但這個人主義不理會別人感受覺得自己的自由可以淩駕一切,包括法律,這種淩駕變成高舉自我中心,引致亂倫、人獸交等等的思想都應為是可以的,但聖經基本上不是去探討這些問題,只是去敍述這個無可奈何的處境而已,而那些自我主義者懷著一個目的,去摧毀人們的文明,摧毀現存的價值觀,現時外國的教育已經有這些案例,要學生自由發擇,在道德上,不給予學生價值觀,而性傾向方面亦可自由隨意。
其實聖經是一本古代宗教文本,具啟示的象徵,是一本很多人與上帝連結一體的文本。聖經任何角度看都是一個宗教典藉,在宗教而言祂是上帝的啟示,而是很多人在特殊經歷見到上帝的來臨,所以聖經是上帝對作者的啟示;但佛經只是對釋迦牟尼講道的記載,《論語》、《老子》亦然,沒有啟示性質在內,但聖經的特殊性就是在於這啟示,人類宗教典裡,只有可蘭經宣揚自己有啟示性的特質,但在啟示文本中兩者有別:可蘭經是一個人寫的,而聖經是一段很長時其不同人寫的,是牽涉到一個民族的記載,當然,當中有許多人犯罪的方,聖經都沒有隱藏,括情慾的罪,而且很客觀亦批判性很強的。但不雅的文章是希望透過一些文筆去叫人幻想一些性的事,在這些處境裡繪聲繪影,這就是不雅。
至於有人說及聖經是神話,我覺得他應該沒有做過研究,若問及伊甸園在那裡,其實這問題一早已有專家研究了答案出來,考古學家是在伊朗找到一個伊甸園四條河的發源地,專家已經證實了,又怎會是神話﹖而且,神話的意思古今不同,現代中文解作虛構的事,但古希臘文是解作流傳久遠的事,可以是事實也可以是幻想,例如亞里士多德的神話,吃什麼會死的故事是假的,但宇宙起源的故事又卻是真的,當中神話故事可以幫助人了解智慧和哲學,所以要說聖經是神話,要先了解神話是什麼。
故此,我們需要對聖經有更多的了解,有關這方面的釋經研經書數以千計,聖經有描述過性、暴力等事情,以釋經研經書作參考,我們會了解更多,讓我們不會單靠感受解經。沒錯,信仰需要感受,但仍要靠真理去認識,我們要做一個「有料」的基督徒,基督教能維持二千多年,是有其理性基礎去支持,也能授受任何的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