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戰慄之「錯睇」聖經專題講座第一講︰令人戰慄之「錯睇」聖經
主講︰梁燕城博士(文化更新研究中心創辦人及院長)
日期︰5月26日(星期六)
時間︰晚上8時
地點︰中華基督教會望覺堂

回應中大情色版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真正的問題不在於討論性的問題,而是意圖教育中大學生(性思想)的學生,透過這樣東西,去教育你了解有關性的課題。但當你去看它的內容,它表面上雖探討性,實際上是表達了一種思想、一種意識形態。我姑且稱之為『泛淫慾主義』,而他們最喜歡罵的就是『泛道德主義』,為什麼他們這樣不喜歡道德呢?因為道德一定會批評「泛淫慾」的思想。說穿了,他們想推動「泛淫慾主義」,以致他們一受批評,便說人家是「偽道德」,其實他們是真正的虛偽。因為他們利用霸佔的傳媒位置(但謹記這個位置是用中大學生交的會費去建立的,是一個公眾的位置),借用公家刊物,使用傳播的權力去操控他人思想。你喜歡講情色、人獸交、沒有問題,你可以自己出本書講,但為什麼要用《中大學生報》和中大學生的錢去做一些你喜歡做的事。當這個問題有人投訴,有人抗議,他們卻不去處理,終於去到最後學校和法律都判這為不雅,學生報竟不作反思。年輕人很多時候都做了一些極其錯誤的事,但如果他們願意認錯,便不會釀成這樣大的風波。他們不認錯,甚至講了一個理由去開脫,說是為了批判現今社會單線扭曲的情慾現象、營造開闊的討論性和慾望的空間,如果是這樣學術地講性,且要看看佛洛依德這些大師的意見,他們如何去討論。現在,你們會覺得他們的內容跟那些低級的色情刊差不多嗎?中文都不用,用廣東話,其實是歧視不懂得廣東話的人,是一種排他性。第一期有一篇文章是『太子戲院食屎食著豆』,當然這個主題已經是低劣不在話下,用這樣的詞句,更是叫人吃了一驚,用這樣的文章,去講一個這樣寬大的學術問題,我覺得沒有可能。」

「他們的宣言又講:我們要把大學生天之驕子的形象改變,因為基層看不明這樣高深的言論。現在因為基層的緣故,所以把文章寫得如此俗,我覺得是虛偽,明明是低俗不堪,卻認為自己是偉大的。我在基層工作多年的,我可以很有權威的說,基層的人也不會說得這樣糟,我現於上海的農村民工、窮人�堶惜u作,不要把基層看得如此差。真正扭曲的是他們,卻講到如此偉大,是一種虛偽。」當政府機構評定刊物為不雅時,都沒有罰他,中文大學亦沒有罰他,中文大學還請刊物編務負責人去討論,但他們卻不出席,更說別人黑箱作業,這是虛偽,把它政治化,最後更將這個政治運動說成是保護言論自由,更加虛偽。在這重重虛偽當中,還談甚麼言論自由?」

假自由的泛淫慾主義
「我告訴大家一個案例,在1987年加拿大,有一個賣色情物品的人被控,他根據人權自由憲章,挑戰有關淫竊物品的法案(163條有關淫褻的條款),認為這個條款影響他的自由和人權。如此類推,人們都可以發動一個食狗肉行動,如果不讓我食狗肉就是違返人權自由,所以如果餐館沒有狗肉供應就是對我不公平,對我歧視,如果我用他們的理由是一定爭取到的。這個是用少數人的喜好去逼大多數人接納。任何追求色情的人都認為是被歧視的話,他可以不斷擴闊他的要求,去推廣『泛淫慾主義』,而他的背後就是一種『偽自由主義』的思想。結果法官是判挑戰者敗訴的,當時法官的定案是:言論自由不是沒有約束,言論自由不可以當是淫竊材料的庇護所。藝術、文學,都不會被這條條款所控制,判斷的準則在乎性質。怎樣才是淫褻呢?降低人格、剝奪人性所構成的非暴力色情物品,另一種就是暴力,是設計來傷害社會的危險材料。這些東西都對社會造成潛在的傷害,如此即使沒有證據指示它們真的能造成傷害,也都是有罪。加拿大法庭最後立法對付淫褻物品,而這樣做是沒有傷害社會的言論自由的。」

「現在的中大學生報開始變成一種運動,有一班人在推動他們認為的思想,就是『泛淫慾主義』、『偽自由主義』、『個人中心主義』,通過中大學生報擴大這個事件,來擴大這個政治鬥爭。」

中大學生錯睇《聖經》與基督徒
「這群反對的人根本不明白《聖經》,《聖經》和《中大學生報》根本是不同性質的東西,這班人以為他們的對手是基督徒,他不知道他們做這些東西會令大眾痛心。他們以為揭發這些事的是基督徒,基督教根本不會理會什麼《中大學生報》情色報,他們根本不會看。他們不過是想藉打擊基督教,激發基督徒全力維護《聖經》,讓社會輿論沒有時間去處理其他東西。但他們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就是他們以為批評他們的是基督徒。基督徒�堶惜]不是每一個人都有相同的意見,你估個個基督徒都反對?為何會視基督教的反對,就是把基督教的道德準則強推向社會?這是錯的。基督徒通常都好善良,人們殺到來才討論。所以他們是「錯睇」基督徒,現在出來簽名的一萬人,是出於香港市民對事件和他們的行為的痛心。」

「每逢周末,中大學生很多時都出外吃『宵夜』,據的士司機說當他們遇到這些中大學生時,發現這些人滿口污言穢語。究竟何時我們的中大學生沒有了自我反省、獨立思考的能力?《中大學生報》過去曾發生粗口事件,有一個哲學系學生在學生報上講粗口,卻堅決不認錯。這件事的核心問題是每個人都有人權,但也要尊重別人的人權,因此他無權強迫別人看他的粗話?所以,現在的中大學生報等同侵害其他不認同他們作風的中大學生的自由和人權。」

「自由觀點,主要來自西方文化有關自由意志的討論,發起人是基督教神學家奧古斯丁。他在《自由意志》裡指出上帝創造人的最大特點,是給予人自由意志。承繼這個觀點的,是現代自由主義之父洛克。他認為亞當的人性是自由的,而這觀點便成為民主和自由思想的根據。不過,洛克所談的自由與功利主義所表述的自由不同,後者認為我們做任何事都是為了悍衛自己的利益,但如果能夠同時顧及大多數人的利益便更好了。現在有一部分的自由主義者,卻認為不需要為大多數人的利益著想,只為個人利益便可,這就是利己主義。後來,尼采提出上帝已死,人類意志主宰一切。於是在這個自由思想的推動中,他徹底反對宗教和道德。沒有人性的基礎,人不過是一個高級的動物,在學校不可推動道德,不可以祈禱。我稱之為「偽自由主義」,因為它不是有根據的自由。這種為所欲為的自由,與涉及人性道德的自由截然有別,它是凌駕於宗教和道德之上,甚至是凌駕於法律之上,凌駕於民主之上。當這種思想變成一種運動,而『性』成為一個核心課題時,便演變成泛淫慾主義。一切都由我自己決定是不是對的,結果產生了完全自我中心的世界。這種自由根本不是真正的自由,後者是指人有文化素養後再作決定的自由。」

《聖經》不可曲解
回看現今《聖經》被指「不雅」事件,他們對《聖經》的研究根本是漠視原文的研究。《聖經》由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寫成,有其歷史背景及文化脈絡,按著這兩大原則解釋《聖經》,便不會曲解《聖經》。很多人用《聖經》中羅得和兩個女兒的故事去講亂倫,但《聖經》只是描述這件事,並沒有說這是對的,其實《聖經》有很多處描述人類的罪惡,例如大衛犯姦淫,它只是歷史描述,卻沒有繪形繪聲去寫。其次,發生這件事的時候,是並未頒下十誡,律法的頒佈是摩西時代才有的,之前並不存在清楚的界線。再者,他們所生的後代---摩押和亞捫人,後來都受到很多的批判,如舊約申命記所記載。至於《聖經》講到有關暴力的問題,講到約書亞領兵打以色列,究竟神如何處理滿城犯罪的問題,《聖經》明顯是有的。舊約很強調神是公義的,當所多瑪和蛾摩拉被毀滅的時候,正是神的審判。而神把羅得一家救了出來,便彰顯了祂的公義,把義人一家都救了出來。在這�塈畯怮亄M楚看到審判的根本原則。另外一處就是在約拿書,上帝叫約拿去叫尼尼微城的人悔改。約拿就不願意去叫他們悔改,因為尼尼微城是敵人。結果這城的人悔改,神就不毀滅。上帝滅城的原則很明確,多個十個義人都不會毀滅,而且這十個義人中,剩下一家都會救出來,上帝有寬恕,只要肯悔改便不懲罰。根據這個原則,上帝審判罪惡城,因為滿城的罪惡去到一個不能容忍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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