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戰慄之「錯睇」聖經專題講座第二講︰令人戰慄之「送埋你去檢」
主講︰梁永善牧師(基督教銘恩堂主任牧師)
日期︰6月3日(星期日)
時間︰晚上8時
地點︰中華基督教會望覺堂

沒準則的社會只有混亂
「每件事物都有一個標準,如果沒有標準,不能夠檢視,就會很混亂。香港現有的考試制度一直受到批評,但是一個健全的社會卻不可能沒有考試制度。若一個社會的考試制度被廢除,只會換來大學或公司企業失去招生招才的準則,於是整個社會都會陷入混亂。每一樣東西都有一個準則去檢視,這個準則,究竟是用什麼來界定,我們又能不能夠否定傳統?如果我們沒有準則,這個世界就會很混亂。今日很多人講求自由,但是如果沒有法規,就會很糟。一個社會一定有律法,但有什麼人喜歡守律法?即使不喜歡,但是如果沒有規矩,這個世界就會混亂。搶劫、非禮是沒有問題的話,這個世界究竟會變成怎樣?今日如果我們活在一個正常的社會�堶情A我們一定是要有規矩,講求自由的社會,如果沒有準則,往往是很可怕的。

近日有一則新聞:報導一個有錢的中國大陸年青人,放暑假回來,住在九龍某家酒店,於網上表示很想和一個處女發生關係,四處問有沒有人願意出賣初夜。一個12歲女孩回應,她合資格,於是他們就在酒店發生了關係,最後那個少女得到二千元。這個女子回家被她媽媽知道後,她媽媽立即報警,怎料警察上到那間酒店竟發現有第二個女子。這個女子是16歲,結果她收了五千元。不知大家看完這則新聞後有什麼感受,今日可能很多人說這個社會道德很淪亡。有一些名嘴被人拍到在九龍塘放縱他們的生活,我在電台聽過他們說:『今日人的性是要釋放的,為什麼要禁制,只是有些機構搞風搞雨,不斷地批判他們。』如果愛沒有規範的話就是放縱。一個中學生和同學發生了關係,結果就在廁所生了一個BB,然後把他扔在街。他們的所謂愛沒有規範,他們認為發生了關係是兩個人的事,他們沒有去想任何的責任去承擔。最後去看多一個個案,有兩夫婦爭吵,那個做爸爸的打媽媽,一個九歲女兒要維護媽媽,於是作出反抗,那媽媽被父親打到地拖棒都斷了,而女兒也被推至頭破血流。沒有了道德規範的社會究竟會變成了怎樣?」

沒有法規的自由是放縱
「我們必須留意到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不是單一事件,當去批判的話就被認為是壓制言論自由,說自己很可憐,我們是學生,是弱勢社群,於是就有人來支持,我曾經在網上廣播都說過,這樣的支持可能令他們不懂得去反省,所以有時我們去幫助人都要很小心,我們在疏導他們的情緒時,固然先要認同他們的感受,但這不等於要認同他們的行為。這樣的話,他們就不會去反省,覺得自己是一個受傷害的人。所以,最初他們站得很硬的,特別是未被檢視、未被說成有問題的時候。中大曾邀請他們一起討論事件,但他們卻說,要全部人一同入去,學校話派代表已經可以了,於是斷然拒絕,並要求在門口對話。接著有論壇了,報紙則大聲責罵被邀請但沒有出席的明光社。殊不知論壇所邀請的講者全都是支持中大學生報編委的,這根本對明光社構成不公平的對待。但傳媒只是說明光社不願意出席,卻沒有交代事件的真相。今日我們可能己經有了觀念,窮人一定是可憐的,法律是怎樣的,高等法院那個像是綁著眼的,但有一個重點很清楚,就是判斷窮人的時候不要單靠外表去判斷,特別是弱勢社群,我們更加小心。」

「人一直以來都不喜歡受約束、一直都講自由,但我告訴大家,沒有約束的自由就不是自由,就是放縱。沒有規範的自由最是危險。我的教會在大埔,那�埵陪茪Q字路口,交通燈的燈號永遠不可以讓人一次過走到對面,最多只能走到安全島。這樣過馬路變得很難。但,如果沒有交通燈那便很方便了,結果真的如我所願,有一次所有交通燈都壞了。但我發覺得更難走過十字路口,因為我不可以隨便衝出去,身邊的車輛如風駛我,走出去恐怕只會釀成意外。我的教會的一位會友就發生了意外。他駕駛『綿羊仔』十幾年來未試過發生交通外,但他那天卻被一輛巴士撞倒。他起初以為沒事,但原來腦部出血,回家後暈倒,送到醫院不治。他留下兩個子女,就是因為沒有交通燈。沒有規範,於是便產生更多危險。人喜歡自由,但沒有自由,這個是放縱。如果沒有神,我覺得人不需要面對審判,人更加會喜歡做什麼便會做什麼。徐步高事件,有很多人生哲理的問題他去問,到底我活著做什麼呢?我的生活意義是什麼?他說和平安逸只會造成停頓。我絕對接受這一件事,所以我不會讓自己停下來,像我教會不斷的擴展,今年九月會開第三間禮拜堂。其次,他說衝突會造成對抗,戰爭才會有新生,他說因為人的無知所以創造了神,他否定了神的存在,於是他便用自己的方法去創造自己的人生,不會再理會是不是會傷害別人、會不會令別人受傷害?因為沒有良心責備、行為規範,他喜歡做什麼就做什麼。我一直都沒有說過信耶穌就有很平安的路,《聖經》很清楚,它規範了我們所信的是什麼,規範了我們所信的真理是什麼,我們所信的是一個自有永有的神,是一個無所不知的神。《聖經》亦規範了我們的生活,比世俗的指標是更加嚴謹。主耶穌說如果你們的義,是不勝於法利賽人的義,你們是不能夠得到永生的。」

利未記20章10節
「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聖經》是高度責備這些事。

申命記24:14-15節
「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

《聖經》很清楚講到我們不可以欺負、壓榨工人,當我們工作的時候,我們被人壓榨很不開心。《聖經》給我們一個方向去檢視,給我們一個準則,告訴我們應該怎樣行才是正確。」

希伯來書13章4節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當我們看到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可以看到一些根本沒有什麼學術性的問題,像你喜歡和多少人發生性行為?你喜歡在中大校園那一個地方發生性行為?當提出這些問題時,難道不應該遣責嗎?《聖經》很清楚講到婚姻是一個約來的,只有在這樣的婚姻關係�堶惜~可以享受性。很清楚,性是神所賦予我們的,但是有規範的。愛不是一切,是有規範的,《聖經》的目的是什麼呢?每個人都很清晰的知道。

《聖經》絕不是神話
提摩太後書3章16節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或作凡 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聖經》絕對不是一個神話,而是神的話語,是愛我們的神很想將心意顯明,正如每一個父母都很自然流露對孩子的心願,很想自己的兒女認識我們的心思多一點,透過不同的時間與我們分享。因為神愛我們,祂就主動藉著《聖經》讓我們去認識祂。不單單透過《聖經》認識神,還透過《聖經》得著教訓、督責,使人歸正。原來透過《聖經》可以讓我們檢視自己,用《聖經》的標準去對照自己的生命。如果我們接受《聖經》是神啟示給我們的,當我們去看這些準則時,我們就要反問自己究竟達不達到這些準則?

希伯來書4章12節
「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神的道是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只要我們願意深入去面對的時候。只要我們真正去看神的話語,開放自己的心靈,藉此檢視我們的生命。若神的話語使我們的生命受著刺痛和難受,那究竟為什麼呢?今日有很多人不願意讀聖經,包括基督徒。其實是想逃避,不想去面對,很簡單舉一個例。《聖經》說:要愛你的敵人,為你的敵人禱告,人就會覺得做不到,敵人是用來恨的,朋友是用來出賣的,有人得罪你、傷害你,你一定要討厭他,為什麼要寬恕他,這是人性,是人性的敗壞。《聖經》都要去扭曲人性,是把這個扭曲了的人性扭直。有一個案證,就是有一個基督徒老闆,他很單純的信他的伙計,但這個伙計卻受人唆擺,結果被這個伙計騙了四百多萬,後來被揭發,當然要報警,報警之後,這個伙計面對審判,當知道這個伙計都是受人唆擺時,老闆親自為這個伙計寫求情信,他犯了欺詐是應該受法律制裁的,但老闆請法官饒恕他,法官話不可以,因為他真的犯法,要判他有罪。這個老闆說,我願意寬恕她,他更說,她放監出來的時候,我願意繼續用她。這個不是人性應有的表達,但是《聖經》的表達,便是可以把這些扭曲了的人性扭直。我想大家都好清楚一個比喻,就是彼得問耶穌,我要寬恕人幾多次呢,七次夠嗎,耶穌說要七十個七次,接著耶穌講了一個比喻,一個人欠人很多錢,結果他沒有能力還債,債主要拉他,這個人求寬恕,結果債主竟然免他的債。他很開心。後來他遇到一個欠債的人,不過他欠的債卻小很多,但這個人竟然不能反過來饒恕債仔,更掐著他的頸,還要把他送官,終於有正義的人出現,指正這件事。這個故事是耶穌講的,指出我們每一個人都犯了很多的錯,但我們的神都願意饒恕我們,為什麼我們不願意寬恕人,所以主耶穌教我們祈禱,經常提醒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這個就是《聖經》的教導,我們要寬恕、接納、體諒,如果我們真的去實踐的時候,就會少了很多衝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就會美麗得多。《聖經》是教導我們去做得好。

同一日的報紙報導了一件事,七歲男童--賢仔被繼母聘用刀手斬傷一案被法庭判他的繼母有罪後,賢仔的繼母在獄中反省,她求寬恕,但賢仔的祖母說一世也不會寬恕她。同一日又有另一則報導,指有一個男子,他殺了自己的女朋友,並把她赤裸裸的展示人前,後來有一些客觀的證據把他揭發。這個男子說自己是冤枉,並向法緩處申請向律政署上訴,終於他獲得上訴的機會,但這時他卻忽然認罪,承認自己真的殺了女朋友,要求不要再審了。為什麼申請了這麼久,現在竟然放棄,是什麼原因?原來在監獄�堶情A他信了耶穌。因為他知道他再上訴的話,他會令到對方的家人,再一次的難過。可能已經癒合了的傷口,再一次被撕裂。他認罪可能會加刑,但他寧願去承擔。這是《聖經》去改變他的。《聖經》是教導人學義,是使人有益的。而更加令我驚訝的是,死者的母親,她說,已經寬恕了這個兇手,其實我放不低的,但因為我信了耶穌,我很愛我的女兒,我每一日都在心�堹B現她的影像,但是我每一日都祈禱,求神幫助我去饒恕這個人,我很想讓年青人知道他一時的魯莽可帶來很多的傷害。這一日的報紙有很大的對比,我們看到神的說話改變了人們的生命。」

詩篇119篇1-3節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這人不作非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
原來《聖經》是讓我們有一個規範,不容讓我們犯錯、走不義的路,讓我們行在正途當中。

詩篇119篇9節
「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
這是很寶貴的,究竟什麼能幫助現今的青少年?他們的價值觀是怎樣?難道錢是最重要?神的說話就是成為我們的規範,我們今日稱自己作基督徒,然而我們對神的認識有多少?我們有沒有好好的研讀《聖經》?現在我們便一起看看《聖經》。

創世記19章33-38節
「於是那夜他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於是那夜他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他父親懷了孕。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

《聖經》的記述是要記述一個事實,完全沒有整個過程的細緻刻劃。那時他們在天火滅城,以為這世界再沒有其他人,只有爸爸,而她的媽媽已經變成了鹽柱,她們為了讓延續人類後代,便在爸爸酒醉不清醒時做了錯事。我們要明白整件事的背景是什麼,因為她們想人類繼續的延續下去,她們以為整個世界只剩下她們三個。再者《聖經》很清楚地指出亂倫是罪。

利未記18章6-7節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他是你的母親、不可露他的下體。」

這些事都是《聖經》所譴責

利未記20章16-17;18:23節
《聖經》很清楚講到,人同獸是不可以交合的。
「女人若與獸親近、與他淫合、你要殺那女人和那獸、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人若娶他的姐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姐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這�婸§o很清楚,是沒有任何地方可以讓人扭曲到的。《聖經》是有記載一些似乎是不光彩的事。像大衛王被稱為合神心意的王,但是他都曾經奪人妻子,殺人丈夫,招致極大的刑罰。這表明《聖經》是大公無私,不會修改歷史的。因此,《聖經》是可以去送檢,根本不用懼怕,但讓《聖經》送檢前,請讓《聖經》檢視我們的生命,看看我們是否更需要被送檢?

提摩太後書2章15節
「你當竭力、在 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今日我們都需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正確的理解聖經。願彼此勉勵,當傚法主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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