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妓女救助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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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喻書琴

PHOTO/ 互聯網

 

民國「娼妓之業日興,賣淫之風日熾」,娼妓人數領先許多國際都市。多數妓女因貧所迫,或被拐賣,遭各色人等欺凌。當時憂國憂民的文化精英多有嫖妓、納妾者,因此採取默認的態度。第一位救助妓女的是來自美國的女宣教士包慈貞。今天的中國人幾乎已經忘記了她。
(本文來自《境界》,微信號newjingjie,分題為編者所加)
 
清末民初,戰亂頻繁,民不聊生,遂使一批批走投無路的婦女被迫賣淫。1917年,英國社會學家甘博爾曾對世界八大城市的公娼人數與城市總人口的比率做過調查,上海為137:1。比例之高,居包括法國巴黎在內的世界八大城市之首。據官方統計,無業人員不下70萬,其中娼妓不下10萬人。
1922年據《申報》記載,廣州對娼妓最集中的地區進行調查,共有娼妓1,936人。當時,廣州市長孫科公開承認,廣州有公娼2,000餘人、私娼數百人。1920年上海租界工部局調查,租界內的妓女達六萬人,包括公娼和私娼。而民國時期,北京登記在冊的公娼也在3,000人以上,如果算上私娼和暗娼,當在萬人以上。當時北平的八大胡同、上海的虹口、廣州的長堤,都是遠近聞名的紅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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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娼妓還成甚麼城市?
晚清和民國並不禁娼,相反,為了促使賣淫公開化、合法化,對娼妓業公開徵稅,這種稅稱為「花捐」。19世紀20年代初的廣州,花捐每年收入六七十萬元,佔市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按今天的說法,是名副其實的支柱產業、GDP的重要增長點。大批黨政要員以妓院作為「銷金窟」、「娛樂場」,並把徵收名目繁多的花捐作為重要財源之一,各地娼妓業多從私營轉到官辦,娼妓也有「私娼」與「官娼」之分。不納花捐、私自賣淫的娼妓叫「私娼」,「私娼」是不合法的,受到政府禁止的;按規定向政府交納花捐、公開掛牌經營的娼妓叫「官娼」,這是受到政府准許的、合法的賣淫。
於是,「娼妓之業日興,賣淫之風日熾。從繁華都市到鄉間城鎮,從東南沿海到邊遠省份,到處是豔幟高張,妓院林立。」一名位高權重的官員甚至說:「沒有娼妓還成甚麼城市!」
其實,大部分婦女為妓,多因貧窮所迫,或為拐匪所賣,在苦海中無望度日。她們進入妓院後,經常受各色人等的欺凌和壓榨,處在這一產業鏈的最底層。
 
誰來為她們挺身而出?
面對黑暗而慘痛的社會現狀,一向憂國憂民的知識階層反而採取沉默與認可態度,因為士大夫自身多有蓄婢、納妾、嫖妓者。當時北京大學的教師當中,理科學長夏元瑮與文科學長陳獨秀都有嫖妓之習,辜鴻銘、劉半農、鄧之誠納妾。
文化精英大抵如此,普通人可想而知。上海租界曾舉辦過「花國選美」,大張旗鼓登報舉行妓女選美;廣州長堤的妓院禮賓迎客時毫不遮掩,而是大聲喊出來:「某某公子大駕光臨。」北洋政府時期,北京的八大胡同是「兩院一堂」(參議院、眾議院、京師大學堂)的文人政客的夜生活聚集地。
 
第一位挺身而出為弱女子發聲者,不是中國人,而是一位叫包慈貞的美國女宣教士。今天的中國人,幾乎已經遺忘了她。
1896年,美國女宣教士包慈貞在上海教授英文,當街見到老鴇毆打一名妓女,圍觀人群卻無動於衷,令她心如刀絞。同年,她又見到一美國大兵在光天化日之下侮辱一名妓女,於是,更堅定了她的救助之心。

 
(文章節錄自《天使心》,想閱讀更詳細的精彩內容,請參閱152期《天使心》)按此訂閱《天使心》